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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宣導媒材性平概念檢核表

一、依據本府109年6月2日新北府社綜字第1091001487號函辦理。
二、建請貴校於宣導媒材製作過程中,依「新北市政府宣導媒材性平概念檢核表」檢視內容是否涉及性別歧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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