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之「新北女力系列影片」歡迎推廣運用!
一、重申性平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第三項:「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
二、本府新聞局自本(108)年度6月起推出「新北女力系列影片」,邀請多位曾在新北市求學、工作、成長女性分享她們突破困境、翻轉價值的經驗,同時兼具性平教育意義,請貴校參酌推廣運用,以利性平教育向下扎根,擴大宣導成效。
三、旨揭影片請於Youtube頻道搜尋關鍵字「新北女力」
宣導期程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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