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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臉部平權宣導

陽光基金會自1981年成立以來,致力於服務燒傷及顏面損傷者,採「個案服務」及「預防宣導」雙軌並進的策略,整合社工、復健、就業及社教等團隊,提供燒傷及顏損者全方位的服務,以協助其復健生理、心理功能並增進其社會參與,更透過預防宣導,營造健康與友善社會。

根據「2016台灣民眾身體意象與經驗調查」,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20歲以上一般民眾,有效樣本1075人。調查結果顯示:「13.7%因外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1.5%曾因外貌被批評」。相當於「每8個人就有1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有身體特徵困擾者遭受上述不友善對待的比例,又明顯高於無身體特徵困擾者的經驗。且陽光基金會開發「臉部平權線上問卷」檢測民眾對顏損者的印象,自2011年正式上線,每年蒐集資料。調查發現,社會大眾對於顏損者持較偏向負面的刻板印象,如自卑、醜陋、孤僻、墮落;對非顏損者則是持較偏向正面的評價,如自信、吸引人、隨和、成功。一般民眾都曾因為外表而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顏損朋友的處境更是艱辛,不僅求學過程中可能受到來自於同儕的壓力與嘲笑,求職時也常因為外觀損傷而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因此,為改善顏損者社會處境,期使每個人都能免於因外觀而招致不平等對待,建立尊重差異的平權社會,2011年開始於校園及社區進行臉部平權宣導,辦理臉部平權日活動,已逐步喚起社會大眾對「臉部平權」議題之關注與認識。為拉近「臉部平權」理念與民眾的距離,陽光取「你我一起」諧音,訂定每年517(0517)為「臉部平權日」,更邀請學校一同響應在每年517日響應臉部平權活動。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為拉近「臉部平權」理念與民眾的距離,陽光取「你我一起」諧音,訂定每年517(0517)為「臉部平權日」,以使學生理解尊重每個學生的差異,減少在校園中因外貌身型而被歧視與霸凌的困境,以營造友善的校園及社會環境。

每年05月17日(你我一起)為「臉部平權日」。

臉部平權貼紙意義:尊重差異、不以貌取人的核心精神。

https://www.sunshine.org.tw/service/equal_rights

https://0517.sunshine.org.tw/?utm_source=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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