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歡迎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一、依新北市政府115年10月6日新北府民自字第1151957939號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10月1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387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中央選舉委員會函文1份供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