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民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請同仁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
一、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9月14日新北教人字第1151788017號轉教育部115年8月27日臺教人(一)字第1150087887號書函及銓敘部115年8月26日部法二字第1156000459號書函辦理。
二、選舉期間應本教育中立及行政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三、檢附前開教育部及銓敘部書函各1份供參。
二、選舉期間應本教育中立及行政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三、檢附前開教育部及銓敘部書函各1份供參。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