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5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符合申請資格同仁於1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填妥申請表送人事室申辦,謝謝~
一、為辦理本校公教人員115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作業,請符合申請資格同仁於1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填妥申請表送人事室申辦。
二、教育部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以下簡稱拉近方案),逕於註冊費繳費單扣減1.75萬元(教育補助款),與子女教育補助費無法重複請領。
三、前開子女教育補助費與教育補助款得依「當事人意願」申辦,因子女教育補助額度較高,又拉近方案之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措施無法事先由當事人選擇,爰請有申請私立大專院校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同仁洽請學校更換註冊繳費單或繳回教育補助款後,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四、檢附申請表及子女教育補助表各1份。
二、教育部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以下簡稱拉近方案),逕於註冊費繳費單扣減1.75萬元(教育補助款),與子女教育補助費無法重複請領。
三、前開子女教育補助費與教育補助款得依「當事人意願」申辦,因子女教育補助額度較高,又拉近方案之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措施無法事先由當事人選擇,爰請有申請私立大專院校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同仁洽請學校更換註冊繳費單或繳回教育補助款後,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四、檢附申請表及子女教育補助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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