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明志盃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辦法
115學年度明志盃學生美術比賽,重要時程如下,詳細資訊請下載實施計畫
參加資格:本校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收件時間: 9/1(二)~9/11(五)16:00止。
收件地點:學務處。
作品評選:隔週由教務處聘請具美術專長之教師若干名負責評選工作。
參加資格:本校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收件時間: 9/1(二)~9/11(五)16:00止。
收件地點:學務處。
作品評選:隔週由教務處聘請具美術專長之教師若干名負責評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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