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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新莊分處宣導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訊息,提醒民眾如期繳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處114年營業用車輛下牌照稅開徵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託播文字內容為「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如期繳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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