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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及性侵害案件通報表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之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及性侵害案件通報表(如附件,新增「通報單位」欄位,並設為必填),自108年6月1日起適用,請據以辦理責任通報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5月14日臺教學(三)字第1080066577號函暨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8年5月16日新北家防預字第1083321560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之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及性侵害案件通報表係新增「通報單位」欄位,並設為必填欄,「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系統亦同步修正,以符實務及統計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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